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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师论坛2】我国县域国土空间“双评价”理论与浙江嘉善县实证研究

李永浮 蔡宇超 等 规划师杂志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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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题:国土空间“双评价”理论与实践 


【编者按】

2019年5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统筹布局城乡空间,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双评价”在摸清国土空间的基本家底、保证国土空间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支撑生态修复与国土空间政策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期“规划师论坛”栏目以“国土空间‘双评价’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目标及要求,深入剖析“双评价”概念及内涵,优化评价路径与方法,详细介绍了一些省域、市域、县域的评价策略与实践,以供读者参考。

【规划师论坛2】

我国县域国土空间“双评价”理论与浙江嘉善县实证研究

作者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建筑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李永浮,上海大学上海美术学院建筑系硕士研究生蔡宇超,德国SBA公司项目主管唐依依,上海市地质调查研究院刘曦在《规划师》2020年第6期撰文,“双评价”包括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当前研究表明,其尚存在理论应用与现实需求差距大、适宜性评价与承载力评价割裂、现状评价与未来研判明显脱离等问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 试行)》正式出台后,在“双评价”的理论、方法、流程、层次上显示出回归理论实质、确保简便易行、贯穿动态理念和重视上下传导等明显优势。文章顺应《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 试行)》要求,提出适合于县域国土空间单元的“空间传导—空间划定—空间测算”评价技术框架,并开展沿海发达地区典型县域实证研究。

[关键词]县域;双评价;适宜性;承载力  

[ 文章编号 ]1006-0022(2020)06-0013-07

[ 中图分类号 ]TU984 

[ 文献标识码 ]B 

[ 引文格式 ]李永浮,蔡宇超,唐依依,等.我国县域国土空间“双评价”理论与浙江嘉善县实证研究[J].规划师,2020(6):13-19.





文献综述

学术上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就“承载力”而言,研究起源于马尔萨斯人口问题假说。1921年,帕克和伯吉斯正式提出了“承载力”的概念。20世纪中叶,全球人地矛盾不断加剧,推动承载力研究向纵深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资源承载力”概念并被广泛接纳。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的研究逐步扩展到包括土地、水和能源在内的各类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研究。2000年以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综合研究得到学界重视。从内涵上来讲,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指一定时期内,不同尺度区域在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良性循环的条件下,区域资源环境能够承载的人口数量及相应经济与社会总量的能力。它是包含资源和环境要素的综合概念。就“适宜性”而言,一般是指土地适宜性,是指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对不同用途、功能的适宜程度。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是指国土空间对农业生产、城镇开发建设等不同开发利用方式的适宜程度,其基本理念最早产生于土地适宜性评价,主要包括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与城镇生产适宜性评价。随着我国国土开发建设格局的剧烈变化,生态、生产及生活空间矛盾难以协调,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重要性逐渐突显,已成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国土生态空间、合理布局建设空间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依据。

相较于学术研究,相关政策更为强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即“双评价”的有机整体联系。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功能空间,划定空间边界,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2020年1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 试行)》( 以下简称《双评价指南》) 正式出台,指导全国市县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的“双评价”技术工作。在此之前,自然资源部陆续制定过若干版本的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并选择典型地区开展试评价工作,旨在确保“双评价”技术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双评价”的技术规程也逐渐从以往的各部门专业评价到由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发布的并联交错式评价,进一步演变为当前的串联递进关系。当前,“双评价”研究侧重于实证层面,针对城市单元的主要涉及基于“双评价”的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三区三线”划定、试评价工作的分析与总结;针对县级单元的主要涉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与“双评价”思路探讨、基于“双评价”的应急避护场所评估与布局等内容;另外还有学者探讨了“双评价”软件设计及其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本文选取沿海发达地区典型县域空间—浙江嘉善县为实证案例,结合最新《双评价指南》开展“双评价”研究,总结评价技术框架,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研究存在的不足

(一)问题一:理论应用与现实需求存在差距

承载力的理论应用存在一定争议,Buckley和Lindberg等学者认为它具有固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而建议废弃之。我国学者李铁也指出承载力“可能是一个伪命题”。目前,承载力研究主要是针对不同区域对象展开评价。2005年原建设部首次提出“城市综合承载力”概念后,关于城市及城市群的承载力评价成果不断涌现。但从文献综述看,技术思路基本依照“构建指标体系—赋予指标权重—计算承载力水平—比较承载力高低”进行。虽然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因研究视角和理论选取不同,形成了“二元”指标体系、“三元”指标体系、“四元”指标体系乃至“多元”指标体系,但是本质上仍旧延续了类似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可持续发展水平评价的思路,即侧重于不同地理区域、不同时间阶段的承载力水平比较,导致评价结果只能说明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的高低,只可作为确定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的参考,并不能准确说明一个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大小。因此,当前承载力研究结果的指向性不强,对于具体地区的真实承载力缺乏解释能力,难以回应现实需求问题,表现出“软指标”的特性。虽然理论研究阶段可以应用“软指标”,但是现实应用阶段必须要“硬指标”来增强说服力和执行力。实际上,《双评价指南》的变化也印证了这一点,在山东、广州等地的实践反映出原有讨论稿的执行力不强等问题,最新的试行版从原有的多指标比较回归到了具体空间规模的测算,即承载力的本质问题上。

(二)问题二:适宜性评价与承载力评价割裂

当前承载力评价研究多与适宜性评价关联度不高,虽原本就是两个不同的理论课题,也与《双评价指南》刚推出不久有一定联系,但也客观反映出两类评价间存在的割裂问题。当前文献对于承载力影响要素的理解不仅存在“重自然生态、轻社会经济”和“重硬件要素、轻软件要素”等偏颇性,还反映出要素的各类数据是一种“悬挂”在空间之上的数字指标,与实际空间的关联性弱。在大量评价工作中,承载力分析对象是一个笼统的范围,如行政区域,或是一个单一要素的概念(如水土矿产资源),评价内容缺少对于空间必要的分类与梳理,评价主体对于空间缺乏全面的认知,即到底哪些地区需要考虑承载力,又有哪些地区可暂不考虑承载力。因此,只有当某一区域的功能指向明确时,其承载力才更具可操作性和应用能力,也才有适宜性可言。这实际上也反映出“逆向规划”的思路,强调通过优先进行不建设区域的控制,来进行城市空间规划的方法论,是对当前城市快速扩张的一种应对。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的《双评价指南》正是为满足当前需要,重新构建了两个评价的指标体系、模型方法和集成方式,使以往“双评价”的分割式评价演变为递进式的评价。无论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还是“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均是由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系统相互作用形成的概念。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约束前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的规模指向,两者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是一个有机互动的评价系统。

(三)问题三:现状评价与未来研判明显脱离

从当前评价方法来看,承载力研究更多的是运用因子分析方法、综合指数计算方法、主观赋权法、客观赋权法等围绕现状指标的分析与赋权方法,对于远景测算、成因预测、情境分析、空间探索性分析等未来研判的方法应用还较少。从当前评价对象特点来看,主要是对现状城市或城市群某一个时间点或回溯一定时间阶段的承载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事实上,对于现状的评价具有积极意义,如此既能够充分掌握现状承载力的实际限制性因素和超载问题,也可以为未来承载力的改进方向判别夯实基础。但是,止步于对现状的研究是不够的。一方面,承载力理论与可持续发展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其评价结果不能忽视承载力系统的动态性和发展性,即承载力分析要与未来时间与空间上的变化相结合,能够适应气候变化、技术进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特定的情境。另一方面,要对真实的现实承载力与可持续的潜在承载力进行区分研究,同时还要立足长远,加强承载状态的“预警”研究。2020年初《双评价指南》的正式出台,为解决当前承载力与适宜性评价中存在的实用性不强、关联度不高和预测力不够等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现状问题、引入正确思路的有效切入点。《双评价指南》在评价理论、评价目标、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上较现有研究更具应用优势。





《双评价指南》的应用优势

(一)概念——回归理论实质

在《双评价指南》中,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指基于特定发展阶段、经济技术水平、生产生活方式和生态保护目标,一定地域范围内资源环境要素能够支撑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人类活动的最大合理规模。首先,这一概念重点关注了最为主要的两类人类活动,即农业生产与城镇建设活动,与学术研究中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比,评价分析内容更为具体,评价目的也更为明确。其次,“双评价”所指明的“最大合理规模”是指绝对量,并非评价单元的相互比较,也不限于适度容量的基本测算。与讨论版指南文件相比,新概念实现了从强调人口总量调控向强调空间约束与指引的转变。最后,“双评价”以资源、环境和生态为主要要素,对于经济社会类要素的考虑则主要反映在其对资源、环境和生态指标选取的影响上。这些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最初概念内涵是相通的,两者都着重关注“承载物”的最大合理规模,即明确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合理规模和适宜空间,是一个能够量化、“言之有物”的具体指标,都反映出生态系统所提供的资源和环境对人类社会系统良性发展的一种支持能力。

(二)技术——确保简便易行

现有评价方法的技术流程较为复杂,且沿用了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手法,对于实际指导意义不强,尤其需要大量技术指标参与运算与比较。对于独立性较强的城市地区而言,各项统计资料相对齐全、集中,尚能满足评价需求。但对于受外部力量影响较强的县、乡镇、村庄地区而言,各项资料统计匮乏、分散,评价面临现实困难。对此,《双评价指南》明确从讨论版本中的多指标评价方法回归到了承载力绝对量计算方法上,较大程度上避免使用开发利用现状数据和经济社会指标,更加侧重于资源环境本底挖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值的评价测算。另外,《双评价指南》强调在本底评价中要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作为有机整体,改变只做承载力评价的不合理现状。同时,以多元综合评价为基本思路,抓住解决实际问题的本质和关键,围绕生态、资源和环境等核心要素,开展本底评价,紧密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为摸清国土空间本底条件指明了方向。

(三)系统——贯穿动态理念

以往研究往往将城市某一硬件承载力系统作为一个孤立、封闭的系统,强调其空间限制性而忽视其开放性,如区际贸易与人口流动的影响,使得评价结果与真实情况有较大出入甚至矛盾。这一点在县域空间单元评价中显得尤为突出。从县域角度出发,乡镇和村之间都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相互联系、动态开放的系统。以水资源为例,受乡镇辖区单元面积小、行政主导力弱的影响,乡镇、村层面的水资源并非完全独立供给,极易受到外部影响,在各乡镇、村之间调控调配。因此,城市的封闭系统对于县域“双评价”缺乏效用,只有强调县域内各乡镇承载力(水、土地、生态、环境等) 是有机联系的,县域系统是开放而不是孤立的,才能呈现贴近现实的评价结果。因此,《双评价指南》所构建的评价系统,不仅注重对照评价县域内外先进水平,对比全国及区域平均情况,还充分关注组织管理、技术进步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等外部因素影响,还鼓励在评价中开展潜力分析与情景分析,对未来县域国土空间利用的多种可能性提供动态分析基础。

(四)对象——重视上下传导

《双评价指南》根据省级和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要不同精度的要求,建立了针对“省、市县”的两级评价体系和围绕“生态、农业、城镇”的三类评价体系,既满足了省级层面评价对区域安全和开发建设要求的总体需求,也满足了市县级层面区域布局与选址的实践需求。一方面,《双评价指南》强调省级评价对市县级评价的指导性。《双评价指南》明确指出,就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而言,省级评价内容和精度已满足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需要的,可直接在省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就县域单元而言,其各类国土空间评价工作均应以市级和省级上位空间规划评价内容与成果为依据及基础。另一方面,《双评价指南》强调市县级评价对省级评价的延伸性。在省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市县级评价应当进一步提高评价精度,根据更高精度数据和实地调查进行边界校核,细化评价单元,补充评价内容,做好评价修正和校核工作。





评价框架

此次评价框架以《双评价指南》中的评价流程为主要依据,由“基础数据与评价依据”“县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县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三部分构成,构建了“空间传导—空间划定—空间测算”的县域“双评价”技术思路(图1)。“基础数据与评价依据”是指基于现有县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提取基础性的评价数据,明确后续评价的规划依据。“县域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依据县域城镇建设、生态保护和农业生产三类适宜性评价结果,划定县域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城镇建设适宜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生态保护重要区、农业生产不适宜区和农业生产适宜区六类空间。“县域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在县域城镇建设不适宜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农业生产不适宜区三类国土空间划定的基础上,分别将县域城镇建设不适宜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以外的空间和县域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农业生产不适宜区以外的空间,作为县域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最大承载规模。另外,以反映农业与城镇资源供给与需求的总量、地均、人均指标为计算依据,测算县域资源约束下的农业生产与城镇建设最大承载规模。基于此进行数值比较,依据“短板理论”选择各约束条件下的最小值作为可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图2)。





浙江省嘉善县案例研究

(一)案例概况

嘉善县是浙江省嘉兴市下辖县,位于嘉兴市东北部、江浙沪两省一市交汇处,北靠江苏省吴江区和上海市青浦区。其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是浙江省全面接轨上海的示范区和桥头堡。嘉善县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之一,更是全国唯一以国家命名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19年还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及北接线和(南) 通苏(州) 嘉(兴) 城际轨道交通的建设,加之已经建成的申嘉(兴) 湖( 州) 高速公路,将极大地带动嘉善县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县域国土空间演进。特别是国务院在2019年10月29日批复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重大战略,作为示范区“两区一县”组成部分的嘉善县,在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与方式创新推动下,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未来可望飞速发展。

(二)全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评价

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之前,无疑需要仔细审视嘉善县生态环境特征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


1.生态环境特征和主要问题

①嘉善县地处太湖流域杭嘉湖平原水网地区,县域内河港纵横交错,湖荡星罗棋布,数百条支流曲港迂回曲折,将全县分割成千个圩垸,形成“水乡泽国”。嘉善全县水域面积为73.71km²,水面率14.5%,因此河湖水环境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②嘉善县地势平坦,系长三角冲积平原,平均高程为3.67m( 吴淞标高),由河、湖、浅海沉积构成。大地构造单元完整,地震活动微弱,属地段较稳定地区。河流流速平缓,水位季节变化显著,夏秋季节的台风暴雨常引起河水骤涨。③伴随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的推进,水污染面广、点多、量大,水环境质量形势十分严峻。饮用水源地沿岸农业用地分布比重较高,水源地保护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护压力较大。而且,地下水无序、过度、过量开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发生严重沉降。④嘉善县属于南方红壤丘陵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全境侵蚀强度均属于微度。水土流失主要来源于降雨、风浪和船行波冲刷,河岸边坡和堤顶面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另外,嘉善县地处潮水河段,加上行船引起的波浪冲击远比潮流强大,河道被冲刷得比较严重。⑤嘉善县生物资源集中分布在河流、湿地内。据调查,全县有珍稀濒危植物3种,省级重点保护动物8种,还有小天鹅、鸳鸯等国家II 级保护动物。


2.生态保护规划评价体系

生态保护规划评价基于《双评价指南》的要求,并结合嘉善县生态环境实际问题,以及土地资源、生态保护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三个准则,根据饮用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古镇保护五个要素,最终确定评价指标,如表1 所示。采用多因素等权叠加方法,在ArcGIS中进行计算,最终结果如图3所示。其中,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面积为17.12km²,重要区面积为55.19km²,次重要区面积为215.47km²。

(三)嘉善县农业生产区“双评价”


1.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根据《双评价指南》要求,农业生产区和城镇建设区是在生态保护极重要区以外的区域。通过调查嘉善县农业发展情况可知,全县以种植业为主,兼营渔业养殖业和畜牧养殖业。因此,从种植业生产适宜性、渔业生产适宜性和畜牧业生产适宜性三个方面开展农业生产适宜性评价。

一是种植业适宜区。嘉善县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热资源充足,现有的农业用地都是适宜种植业生产区,耕地占绝大部分。在《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9 年修订)中,把2020年全县耕地的规划目标调整为258.4km²,这次修订是在嘉善县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完成的,因此包括耕地在内的规划地类更接近现实。据此规划地类,把全县划分为种植业适宜区和种植业不适宜区,如图4所示。二是畜牧业适宜区。嘉善县的畜牧业受到自然的约束很小,农业生产区内种植业适宜区都适合畜牧业发展,但根据《嘉善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3—2020 年)》要求,“把县域出境断面半径1公里范围、沿河特别是黑臭河两侧、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全部纳入禁养区”。三是全县的渔业适宜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和稻田综合种养区。根据全县养殖水域的功能区划,其中限制养殖区规划面积为18.59km²,养殖区规划面积为55.43hm²,故全县渔业适宜区面积为74.02km²。


2.农业生产区承载规模测算

(1) 耕地承载规模。

根据嘉善县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6年末,在全县灌溉用水的主要水源中,使用地表水的农户和农业生产单位占99.8%,可知地表水是全县种植业的根本水源。嘉善县过境客水丰富,种植业发展所受水资源约束不显著。近年嘉善县已在大力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计划建成省级节水型灌区3个,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超过68%。其农业节水行动收效显著,2018年全县亩均灌溉用水量为428.84立方米/亩,比2015年下降了2.16立方米/亩。因此,暂且认为全县耕地未受水资源条件约束。从空间约束的角度来看,除去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种植业生产不适宜区,嘉善县空间约束下耕地的最大承载规模为258.4km²。因此,综合两方面分析,嘉善县耕地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为258.4km²。

(2) 畜牧养殖承载规模。

自2014年初,嘉善县大力推进“五水共治”,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实现生猪养殖总量和污染排放双削减,生猪存栏数由2013 年末的36.73万头削减至2014年9月底的18.73万头。同时,编制《嘉善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3—2020 年)》,明确全县生猪存栏要控制在20万头以内,年出栏量约36万头;围绕2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和9.28 万亩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布局,计划培育建设42个家庭农场,场均存栏生猪5000头。因此,可把生猪存栏20万头,年出栏量36 万头作为全县的畜牧养殖承载规模。

(3) 渔业养殖承载规模。

根据《嘉善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年》进行分析,主要需从养殖尾水排放和水质污染方面,采用环境容纳量法估算嘉善县天然水域养殖容量。根据水质分析,认为磷是限制水域生产力的最重要因素。故采用Beveridge研究的结果和Dillon-Rigler模型进行计算,并综合考虑近年来天然水域的增殖放流对水体污染物的净化作用等。综上估算,得出嘉善县水产养殖容量约为3.18万吨。因此,嘉善县渔业养殖的合理承载规模为3.18万吨。

(四)嘉善县城镇建设区“双评价”


1.城镇建设区适宜性评价

根据《双评价指南》要求,一般把水资源短缺、地形坡度大于25度、海拔过高,以及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危险性极高的区域,确定为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另外,还需结合《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9 年修订)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成果,把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划为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其中,禁止建设区的面积为127.46km²,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及示范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重点保护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源保护地、汾湖生态湿地区,以及已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区、现代农业园区、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区、富硒土壤区和嘉善锦绣桃园区等。限制建设区的面积为239.78km²,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生态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限制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道路等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另外,嘉善县划定了城镇集中建设区,面积为136.15km²,主要包含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新城、镇中心区以及部分城市功能组团等规划集中连片建设的地区。城镇集中建设区是在一定规划期限内城市集中连片开发建设的地区,是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集中布局的地区。从图5可知,城镇建设适宜区绝大部分分布在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

综上所述,嘉善县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为367.24km², 占全县土地面积的72.44%;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为139.73km², 占全县土地面积的27.56%。


2.城镇建设区承载规模测算

根据《双评价指南》要求,城镇建设承载规模的重要约束条件是可用水资源。根据区域城镇可用水量除以人均需水量的结果,确定可承载的城镇人口规模;可承载的城镇人口规模乘以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确定可承载的建设用地规模。

根据《嘉善水利志》,嘉善全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358 亿立方米。由于全县过境客水资源丰富,所需水量都能得到满足。因此,未来城镇建设区的承载规模应该从城镇供水能力和行业供水结构来计算。根据《嘉善城乡供水专项规划(2018—2035 年)》预测,2025年全县供水规模为2.18亿立方米,可以承载人口为92万;2035年全县供水规模为3.0222亿立方米,可以承载人口为115万。根据《嘉善县域总体规划(2017—2035 年)》初步成果,2035 年全县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135.65m²,由此可知水资源约束下的全县城镇建设区的用地规模为155.99km²。另外,从空间约束的角度来看,全县除去生态保护极重要区和城镇建设不适宜区后的地区,即城镇建设适宜区的用地规模为139.73km²。

综上所述,按照短板原理,取水资源约束条件和空间约束条件的最小值,作为全县城镇建设区可承载的最大合理规模,即城镇建设区承载规模为139.73km²。

结语








“双评价”是实现国土空间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其与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衔接配合,能够深度契合主体功能分区、“三区三线”划定的各项要求,有利于推动国土开发利用格局不断优化,为落实各项国土空间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基于现有县域“双评价”研究成果,思考未来可能的研究领域:一是推动研究向宏观、微观两个层次纵向拓展。宏观上,可将研究视野从“县域”扩展到更高层面的地域单元,分析各层次评价指标的确定与分解思路,思考“双评价”与“三区三线”、“主体功能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之间的技术关联。微观上,深入分析县域单元内部的乡镇、村庄,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展开实证研究,探索适应于乡村地区承载力的评价分析方法。二是促进研究向内部、外部两个维度横向延伸。一方面,加强对单个县域“双评价”研究成果的综合分析方法与内容的研究,借助前沿情境分析技术手段,支撑县域国土空间规划多方案比选。另一方面,开展针对多类型县域行政单元的评价方法差异化研究,深入研判不同地区国土空间开发利用问题和风险,探索国土空间可持续发展潜力。







来源:2020年06期《规划师》杂志


新媒体编辑:刘晓莹

审读:刘芳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20年06期

我国县域国土空间“双评价”理论与浙江嘉善县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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